懷胎十月,不管孕婦怎么注意,總會有可能出現(xiàn)身體不適。對于不太嚴重的疾病通過飲食、按摩等療法完全可以控制,但對于比較嚴重的問題還是應該用藥治療,千萬不能延誤病情。前面我們也強調過,孕期不能隨便亂吃藥,如果非用藥不可,必須在醫(yī)師的指導下用藥。但是對于那些準媽媽們來說,自己了解一些孕期的用藥知識,懂得哪些藥可以用,哪些藥應當慎用,哪些藥物又是絕對禁用的,是非常必要的。生活中,我們還有一個誤區(qū),認為中藥無副作用,這是不對的,“是藥三分毒”,任何藥物服用不當都會造成危害的。
孕期可根據(jù)以下情況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合理選用藥物
(1)慢性疾病應盡量在懷孕前治療,孕期用藥要選用最小的有效劑量;
(2)早孕期不用或慎用有致畸作用的藥物,對其它藥物也應在必要的情況下應用,并嚴格掌握用量和縮短用藥時間;
(3)疾病急性期應積極選擇對胎兒危害最小的藥物,病情穩(wěn)定后及時停藥;
(4)孕婦應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用藥。有些藥物對孕婦雖屬安全,對胎兒卻有致畸的作用;
(5)孕期服用藥物后,是否需要終止妊娠,應向醫(yī)生咨詢后再做出決定;
(6)在選用新的藥物時,若該藥說明書中對孕婦的應用情況不詳則應慎重考慮。
總之,孕婦不能濫用藥物,在必需用時卻也不必遲疑不決,到醫(yī)院診治,并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用藥,只要很好掌握劑量、期限、安全、有效等用藥原則,就可以避免意外發(fā)生。